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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與詐團共謀還通風報信 5律師+1助理涉組織犯罪全交保

    2025-06-04 05:28 / 作者 呂志明
    律師鄭鴻威,今(6/4)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呂志明攝
    南部名律師鄭鴻威,在擔任詐欺集團辯護律師時,涉嫌將警詢、偵查筆錄洩漏給詐團首腦,不僅如此,他還南北串連多名律師替詐團進行全方位服務,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17名律師、1名法官,2名鄭的得力助手後,又查出還有4名律師王琮鈞、胡書瑜、張嘉仁、黃昱嘉與鄭鴻威共謀,昨日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於今(6/4)日清晨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洩密等罪,諭知鄭鴻威20萬元交保、助理林佳毅15萬交保,4律師各以10萬元交保,6人均限制出境出海。

    律師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以連姓男子為首的詐團「銀河車隊-美國」詐欺案件時,從集團成員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竟然有警詢及偵查的筆錄,深入追查後才發現是律師在下指導棋,因此就律師涉案的部分,另行分案偵辦。

    律師鄭鴻威。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官在深入追查後發現,鄭鴻威自2023年間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欺集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的應對,與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的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的贓款數額等資訊,同時告知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的存續運作。

    檢察官持續追查發現,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中找了合作律師賴季倉、台北則找了黃耕鴻,將涉及詐團的案件派給2人,另外又找好友李昊承幫忙,提供名下帳戶及虛擬錢包紅鄭鴻威使用,作為收受詐欺集團支付報酬使用,自2023年8月17日起至同年12月1日止,李昊承總共兌換新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並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鴻威個人帳戶,差額53萬8401元為李昊承的報酬。

    律師王琮鈞,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不僅如此,鄭鴻威還找了政大的學弟林佳毅擔任助理,負責帳房及派案工作,當鄭鴻威被收押後,他還透過自己的辯護律師連繫林佳毅,要林以他的帳密登入Telegram聯繫客戶,同時交辦尚未被偵辦的同夥律師,繼續承接詐團陪偵案件。

    檢察官在順藤摸瓜後,清出15名與鄭鴻威合作的律師,由鄭或該律師事務所大帳房林佳毅安排擔任車手辯護人,其中楊雅涵有10案、李明潔3案、張作詮3案、朱一品13案、黃耕鴻8案、賴季倉11案、曾彥鈞4案、官厚賢4案、廖瑞銓3案、陳漢笙24案、蔡崇聖11案、鍾燦鴻4案、李佳玟3案。另外由賴季倉轉派的2名律師林聰豪10案、湯建軒6案。

    律師張嘉仁,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檢察官調查後為鄭鴻威等16名律師及其助理林佳毅、好友李昊承等18人分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洩密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去年5月間依法提起公訴。

    律師黃昱嘉,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在偵辦過程中,檢調又查出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石育恩,在任職期間,明知大學死黨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竟利用購買房屋等名義,替鄭鴻威將贓款340萬元漂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石育恩涉犯《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另外鄭鴻威及其受僱律師楊濟宇則涉犯《刑法》洩密罪,另與與石育恩共同涉犯洗錢罪,去年9月間將3人依法追加起訴。,目前全案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律師胡書瑜,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檢調深入追查又發現王琮鈞、胡書瑜、張嘉仁、黃昱嘉等4名律師與鄭鴻威共謀,在搜證告一段落後,由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吳怡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涉案的4名律師的事務所及住居所共9處地點,並通知4名律師及鄭鴻威及鄭的助理林佳毅等6人到案,全案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指揮組織、後段之參與組織、《刑法》第132條第3項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方向偵辦。

    03:01 出版
    03:17 更新(部分強制處分結果)
    05:28 更新(所有強制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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