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涉嫌牽線廠商行賄,被判刑6月。資料照,呂志明攝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前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涉嫌牽線廠商陳登來,以及改制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前處長吳瑞安,讓陳行賄100萬以取得多件道路工程標案,3人在偵查中均坦承犯行,吳繳回100萬元賄款,橋頭地院今天(5/9)依貪污等罪判吳瑞安3年8月,張騰龍、陳登來依職務行賄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吳瑞安在任職改制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前處長期間,管轄嘉義以南7縣市都市基礎工程,陳登來2020年為取得多項道路工程招標案,涉嫌透過與吳瑞安熟識的張騰龍介紹,在6月9日於高雄知名餐廳餐敘,並於席間行賄100萬元。
檢廉調人員2023年7月發動搜索,在吳瑞安等人的辦公室及住所帶走帳冊等證物,偵訊過程中,吳、張、陳3人一度否認犯行,吳坦承收賄並繳回100萬不法所得,張、陳也認罪行賄,3人均被起訴。
橋頭地院指出,吳瑞安身為前南工處處長卻起貪念收賄,破壞人民對公務機關執行職務公正性信賴,損及國家法益;考量3人均坦承犯行,吳也主動交付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依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吳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陳登來、張騰龍依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罪,各判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