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起訴2起台版地面師詐騙,合計犯罪所得1.4億元。翻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臉書
台中地檢署今(5/7)偵結起訴2起「台版地面師」的不動產詐欺案,其中一起以林姓男子為首,以剝三層皮手段詐騙,被害人20人、犯罪所得1.3億元;另一起是詐團吸收地政士及當舖業者等,1人被騙1158萬元,合計犯罪所得1.4億元,檢方依犯罪組織、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並抨擊地政士等被告惡性重大,求刑4年以上徒刑。
中檢指出,順翊國際理財公司負責人林男(33歲)、禾鈦租賃行負責人廖女(32歲)與金主代理人梁男(57歲),他們於2022年起參與詐騙集團,先以「假檢警」、「假投資」手法詐得現金,讓被害人受第一度傷害。
林男之後再藉機套取被害人的不動產所有權狀、土地、建物謄本等資料,佯稱順翊公司是「法院、地檢署配合的借貸公司」,要求被害人聯繫他們申辦貸款,騙取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借貸,再由詐騙集團指示被害人匯款、面交,讓他們遭受第二度傷害。被騙得團團轉的被害人最終因無力清償,不動產拍賣又會被查封拍賣,恐連安身立命的房子都保不住,可說是第三度傷害。
檢方表示,本案共約20人受害,在台中、台北、新北、桃園、台南、高雄、花蓮及基隆等處設定抵押不動產19件,犯罪所得估算約1億3160萬元。
至於第二個集團,則是由桃園一間地政士事務所林姓地政士兼金主,夥同許姓妻子與事務所助理,以及當舖李姓負責人與貸款仲介業者等,他們在去年8月加入謝姓男子所屬的「假檢警」詐騙集團,假冒資產管理公司人員,負責接洽被害人,再轉仲介、金主等,洽談借款時,一併設定不動產抵押借貸,甚至還會向詐騙被害人做反詐宣導、要求被害人簽署免責聲明並錄影,預備日後推卸法律責任所用。
本案被害人1人,他被騙在台中市辦理不動產抵押設定1件,金主匯款後被車手提領一空,損失1158萬元。
中檢痛批,被告與詐騙集團同流合污,精心策劃組團狩獵的犯罪手段,使被害人承受巨額損失、身心財產均受重創,被告缺乏法治觀念、漠視他人財產權益,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至極,量處至少有期徒刑4年以上。
檢方同時向台中地院聲請查扣2處房產,市價合計近2000萬元、帳戶存款759萬多元,以及一輛市價300萬元的賓士車,盡可能剝奪被告的犯罪利得,並保全被害人的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