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女子毒殺狗狗,遭高雄地院判拘役併科罰金。( Google Map)
高雄江姓女子飼養2隻馬爾濟斯犬,因照顧不當導致環境髒亂有異味,被鄰居投訴,並通報動保處;江女竟為了躲避動保處稽查用老鼠藥毒殺2隻狗,動保處人員上門稽查時發現2狗口吐白沫,送醫後仍不治。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江女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高雄地院判決書指出,2023年9月住在高雄的江姓女子飼養2隻馬爾濟斯犬,卻因為長期沒有幫狗洗澡,導致環境散發陣陣惡臭,讓周遭鄰居難以忍受,鄰居曾多次提醒江女卻遲未改善,甚至還曾經看到江女疑似有虐狗行為、粗魯對待,因此通報動保處。
江女得知鄰居投訴,為了躲避動保處稽查,竟餵食2隻狗吃下老鼠藥,動保處派員上門稽查時,第一時間找不到狗的身影,最後是在江女住家樓梯間發現2隻狗口吐白沫倒臥在地,立刻將狗送醫急救,但仍宣告不治。
2隻狗經解剖相驗,死因為皮下組織及臟器出現充血而死亡,且犬隻胃部、肝臟也檢驗出農藥百滅寧、殺鼠劑等成分,全案移送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江女坦承擔心被動保處稽查會遭罰,所以才毒殺2隻狗滅證。
法官認為,江女飼養動物應善盡照顧責任義務,並提供安全乾淨的環境,卻因為鄰居投訴環境異味,躲避稽查毒殺2隻狗,因此依違反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江女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