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發生家暴犯挾持同居女友,遭吳姓員警開辦2槍擊斃。讀者提供
苗栗縣頭份市17日深夜發生一起員警開槍致死案件。一名蔡姓男子涉嫌家暴,遭警方到場處理時持雙刀挾持女友,員警為保護人質與自身安全開槍制止,蔡男送醫不治。開槍的34歲吳姓員警初步被認定有過失致死罪嫌,但無羈押原因,苗栗地檢署今(4/18)晚裁定3萬元交保,將持續蒐證釐清。
事發於18日凌晨0時15分,頭份警分局接獲報案指出,信義路一戶民宅發生家暴案件。2名吳姓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警方說法,49歲的蔡男與43歲陳姓女友交往2年多,蔡男目前無業,女友則是收入穩定,並在去年買房,兩人同居生活。案發當天,蔡男因感情糾紛與陳女爭執,兩人一路爭吵下到1樓,蔡男發現警方到場後,當場情緒失控,持雙刀揮舞並挾持女友。
警方指出,當下曾多次喝令蔡男放下刀械,無奈對方不從,甚至疑似將刀朝被害人脖子砍去,並持續逼近警方。為防止人質傷亡及自身安危,其中一名34歲吳員在情勢急迫下朝蔡男開了兩槍,隨即於0時20分通報救護,蔡男送醫後不治。
檢警今日下午會同死者母親與目擊女友進行相驗,並預定22日解剖釐清槍傷部位與致命原因。同時,苗栗地檢署也傳喚吳姓警員及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承辦檢察官蘇皜翔研閱警方密錄器影像及證詞後,初步認定吳員涉有過失致死嫌疑,但無羈押必要,裁定3萬元交保,並持續蒐證調查,將秉持客觀立場釐清真相,絕不偏袒任何一方。
警方透露,開槍的吳姓員警於2023年特考班畢業,分發至苗栗任職,已有2年多基層經驗,平日表現正常;他在事發後情緒低落,目前仍維持正常執勤與配槍,警方已安排專人輔導與協助心理支持。同樣到場的另一位吳姓員警則是20多歲,剛從警專畢業分發到苗栗頭份派出所服務。
據了解,死者母親對警方開槍表示不滿,質疑警方未積極勸阻即開火,不過目前尚未提出正式告訴。苗栗縣警察局表示,將召開內部審議會,檢視員警開槍時機與程序是否符合法規,對於外界關切,將依法處理、公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