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翻攝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台南警界驚傳霸凌!永康分局的翁姓家防官離職前,發表一篇「千字文」控訴遭陳姓婦幼隊長霸凌,翁男不滿多次檢舉都未獲受理,只好申請離職,並投訴警政署。陳姓隊長對此否認,目前全案由台南市警局督察室調查中。
現年39歲的翁男,日前突然離職,並於「家防官」群組寫下7000字左右的長文。文以「因為陳隊長的霸凌,小弟決定要離職了,一些牢騷話說完就退群了。」為題,指控陳姓隊長疑似找不到他案件上的缺失,就說他「以私害公」把工作丟給同事做。另外,翁男感嘆偵查隊有次證物盒遲送,陳姓隊長就見獵心喜,要大動干戈的動員人馬要來處分他一個小小巡官,痛批「真的好大的官威。」
翁男表示:「你看我不爽,針對我就好。不必為了無謂或以私害公的罪名,長期監控挑撥離間、甚至修理我無辜的同事、還會建批所屬的主管。」翁男加碼爆料,有次自己同事奶奶開刀請假,竟直接在會議上被噹,知道緣由後還「嘖」了一聲,讓他相當不滿。
翁男表示,事後他整理了所有資料,發現陳姓隊長造謠的部分,有業務分工資料、案件處理紀錄統計等。翁男更嗆,若認為事實與他所說不符,可以提告他妨礙名譽,事後可以刑事法院或監察院相見,反正他已經失業,樂意奉陪。
遭指控的陳姓隊長則回應,自己在2023年接任婦幼隊長後,永康警分局的婦幼業務,從過去連2年的乙等,在自己上任後就變為甲等。因此對翁男這篇離職長文的指控,只能強調自己在工作上,並未有針對任何人的情況。
對此,台南市警局回應表示,有關「證物盒行政違失不當處分」的事件,為婦幼隊控管證物送驗時發現缺失,交由該分局自行查處,經該分局依警政署作業程序及相關執行計畫等規定,調查審認偵查隊偵辦人員確有違失並予以行政處分,並未懲處當事人。
至於被控「刁難同事開會請假」,該次為婦幼隊於113年辦理婦幼安全業務協調會議,當事人因臨時有事,已在會前向該隊承辦人告知並同意請假,並無刁難情事。
台南市警局強調,家防官人員配屬於各分局負責督導考核,婦幼隊負責婦幼案件及業務控管與家防官甄選派補及複式考核,將持續與各分局互相合作、溝通意見,精進各項婦幼業務。當事人陳述內容,警察局督察室刻正調查中,以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