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民進黨總統初選結束,由現任總統蔡英文出線,代表民進黨參選 2020。國民黨初選則是由高雄市長韓國瑜擔任候選人。
新黨也在前幾週,宣布由楊世光代表新黨參選,並準備進行連署;時代力量也表示,不排除提名候選人參選。親民黨對於 2020,則表示可頌很好吃,可能是他們最近肚子餓。這時候大家應該會發現,為什麼民進黨和國民黨可以直接提名參選,而新黨還要進行連署?究竟要怎麼樣可以選總統?
根據法律規定,登記參選總統,只有兩條路,政黨推薦或連署。
如果走「政黨推薦」,你的政黨必須在最近一次的「總統或立委選舉」得票超過 5%,才能直接用「政黨推薦」的方式提名參選總統。走「連署」這條路比較坎坷,首先參選人必須先繳交保證金 100 萬元,並在 45 天內得到最近一次「立委選舉的選舉人 1.5%」連署(大約 28 萬人),才可以參選。如果連署人數不到一半,就會被沒收保證金。
2016 年,宋楚瑜除了玩泥巴之外,就是透過連署來登記參選總統。
(圖片來源/法律白話文運動)
有人認為不太公平。
1996 年,台灣進行史上第一次人民直選總統,當時著名的女權人士施寄青宣布參選總統,但因為她不屬於任何政黨,所以必須尋求「連署」的方式登記參選。當然,她最後連署失敗。於是她認為,連署選總統的方式,過度侵害人民的「平等權」及「參政權」。她認為,像她從事這種人權工作十幾年的人,都很難通過連署,且看世界各國也都沒有區分是否獲得政黨推薦,而有不同的參選程序,這樣的差別待遇實在不合理。
而且台灣剛經歷白色恐怖,大家都很怕「連署」這樣的政治活動,要得到 20 幾萬份連署根本是天方夜譚。(其實到現在,仍有許多年紀比較大的長輩很怕參與政治活動。)
再者,當時選總統的保證金是 100 萬,她覺得金額過高,過度限制人民的參政權。最後在訴訟失利後,她聲請大法官解釋。
(圖片來源/法律白話文運動)
1998 年,大法官作出解釋,認為參選總統的人,本來就要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支持,否則大家都來參選,會過度消耗社會資源。所以讓無黨籍的人透過連署方式,來確定他有一定的社會支持,雖然和有黨籍的人參選方式不一樣,但這樣的「不一樣」,是一個合理的差別待遇,所以沒有違反平等權。
保證金的目的也是要確保會有一定的連署人,這個金額要訂多高,大法官尊重立法院的決定,所以也沒有過度限制人民的參政權。
但最後大法官有說到,連署制度,需要隨著時代不同來進行調整。
按照規定,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親民黨是可以直接推薦候選人,因為他們都有在最近一次的總統或是立法委員選舉得票超過 5 %。至於其他人,就必須要透過「連署」的方式來參選了。
出處:法律白話文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