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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燒了!鶯歌男竟笑一下離開 涉燒死妻女改口:我是去救火

    2025-04-03 21:49 / 作者 即時中心
    2025年4月2日,新北市鶯歌區福隆一街一處住宅。讀者提供
    新北市鶯歌區福隆一街一處住宅發生火警,黃姓男屋主因要不到幾百元,涉嫌縱火燒死妻女;今(3)日製作筆錄,黃男改口是要回家救火,警訊後仍依照殺人以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法官裁定羈押。

    黃姓男子屋主說詞反覆,昨天2日第一時間坦承涉案,因為向妻子要幾百元遭拒,妻子還辱罵他沒路用,不給他飯吃,因此不滿拿打火機引燃塑膠袋,結果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今天3日他改口說,自己離開住處後才失火,還說他返回是要救火。

    不過,黃男對於身上為何有4個打火機,衣服為何燒破洞,說不清楚。僅承認夫妻關係不佳,常被老婆欺負。檢察官昨晚核發拘票執行拘提,今日中午三峽警分局訊問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縱火罪及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

    檢察官複訊,以黃男涉犯刑法刑法第173條放火、第271條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晚間,獲法官裁定羈押不禁見。

    鶯歌區黃姓男子涉嫌縱火燒死妻女,自己的外套也燒破洞。讀者提供


    死者是黃妻58歲、以及黃男的女兒25歲。2日中午12點 44分黃家發生火警,妻女命喪3樓,黃男則從2樓逃出。鄰居告訴黃男「你家燒了!」黃男笑了笑,竟轉身離開。初步調查,黃男要不錢後,在2樓用打火機引燃塑膠袋縱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鶯歌區黃姓男子涉嫌縱火燒死妻女,3日被警方依照殺人罪和公共危險罪移送。讀者提供

    發稿時間12:18
    更新時間17:54(新增:移送照片以及複訊後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更新時間21:44(新增: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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