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死女兒的漸凍症婦人,因無法就審,法官裁定停審。台北地院資料照。侯柏青攝
北市36歲郭姓女子因罹患漸凍症,不想拖累家人,將2歲女兒悶死後自戕,送醫救回一命,事後被依家暴殺人罪起訴,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法官調查後,發現她以平板輸入姓名就要花費1分21秒,講話也會被口水嗆到,已無就審能力,裁定停審,是北院國民法庭停審首件。
2023年10月間,郭女利用丈夫外出參加婚宴時,撰寫遺書「不想連累大家」,到婆婆家接回2歲女兒,持枕頭悶壓女兒致死後,再持刀刺自己的左胸、右頸,丈夫返家後報警、送醫,救回郭女一命。
北檢去年6月依家暴殺人罪起訴郭女,移由北院國民法庭審理。
北院其後開庭調查郭女有無就審能力,郭女老公透露妻子講話小聲也不清楚;台大醫院稱郭女四肢無力,需坐輪椅到庭,口說可能含糊,書寫困難;郭女律師指出,郭女自辯能力嚴重減損,說話連親姊妹都要用猜的才可以知道,顯無就審能力。連檢察官也表示,不宜行國民法官制。
法官上月開庭確認郭女身體狀況,發現她說話發音會被口水嗆到,寫出的文字歪斜、難以辨識,用平板輸入姓名時,更要花費1分21秒之久。
北院合議庭依此認定,郭女確實已到庭接受審判,裁定在能到庭前停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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