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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統言論遭驅逐「亞亞」喊冤 檢察官:言論自由界線是「中華民國存續」

    2025-03-17 14:32 / 作者 曹岡陽
    亞亞發表離台感言仍扯言論自由。翻攝亞亞在台灣TikTok
    劉姓中配網紅以「亞亞在台灣」經營頻道,且多次鼓吹「武統」,移民署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規定,廢止劉女在台依親居留許可。劉女也拍片發表「離台感言」,表達自己遭圍剿感到委屈。不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認為,中華民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以不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為前提,如果中華民國都無法存續了,怎麼保障她的子民的言論自由?林達比喻,不可能邀請惡霸來殺自己父母,又要父母保護你可以邀請惡霸進門來殺父母的權利。

    林達在臉書發文指出,中華民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以不動搖中華民國之存續為前提。如果中華民國都無法存續了,怎麼保障她的子民的言論自由?所以言論自由有界線,界線就是國家存續。「這就好像,你不可能要邀請惡霸來殺自己父母,又要父母保護你可以邀請惡霸進門來殺父母的權利。這不合理,也不合邏輯。」

    林達舉例過去有關鼓吹統一的共諜案,中配何建華因涉嫌收受中共統戰資助,在台發展組織,鼓吹中共併吞台灣,介入台灣選舉,被檢察官依《國安法》起訴,結果一、二審都判何建華無罪,高檢署已宣布將上訴三審。另外,前新黨青年會發言人王炳忠涉陸生共諜案中,法院認為,為中共發展組織犯罪行為,須有「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時,才可處罰。

    林達也對上述判決表達不滿,法院見解幾乎淪為,發展組織只要還沒「動刀動槍」,就是無罪!這些言論自由的謬論,凸顯了許多法官對言論自由界線與國家安全的缺乏認知,也凸顯了國內法學教育長期忽視國安法制的後遺症,更凸顯了台灣民主化以後,言論自由擺盪到另一極致,是時候回應調整了。法律的調整也如同天平之擺盪,要避免極端趨向中道。

    林達認為,不僅發展組織,國家安全與國安機密都是專業;美國聯邦司法部編製的Justice Manual指引中便詳列國安案件的各類程序注意事項,甚至寫明每一位參與審判程序之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安全審查與保防機制。而我國普通的刑事法庭,顯然缺乏足夠專業的國安法官承審,建議儘速設立國安專庭,充實國安專業法官,制定國安保防訴訟程序配套,新增軍事專家參審機制,這些是絕對迫切且必要的。林達也憂心,否則,照現行運作中華民國的司法,沒多久連中華民國的法官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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