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渣夫狂點「D杯小隻馬」,婚後被抓包激戰26妹,連幫女兒慶生前也先召妓。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市一名人夫持續在外買春,光手機留存買春紀錄就高達26妹,且偏好「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就連女兒生日慶生當天,也是先召妓再趕赴家庭聚會;妻子忍無可忍,訴請離婚。雖然這名渣夫矢口否認召妓,不過,法官根據總總證據,審理後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法官根據渣夫的手機對話截圖,發現他曾與LINE「群主 寶貝 紳士」的帳號接洽,表明要「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有推薦的1、2位嗎(照片或影片)」,並且約定隔天見面。
「方案一:4000/1H/1S 方案二:4500/1.5H/1S!」該名渣夫手機內也留有應召站傳給他的召妓價格、時間及次數,對方甚至要求「開好房間後鐵門不要關」、「約會前3天禁慾」,更說明禁止事項「殘廢澡/親嘴/無套吹/戴套做/妹妹可輕摸不可摳」等。
該名人夫被問「你1個月消費幾個妹?這比較實際的問題」,他回稱「2至3次/月」,還向不詳女子表示:「親愛的,早安」、「週二晚,可以約會嗎」等語。
人妻向法官表示,與丈夫結婚20多年,2023年才發現丈夫多一直以來都有買春,光手機截圖已高達26個妹,甚至在女兒生日當晚全家聚餐前,也先去召妓。人夫則認為,妻子提供的截圖資料都是從他手機而來,得有他的指紋或密碼才能打開,已侵犯其憲法保障的隱私權。
法官認定人夫婚後持續買春屬實,導致妻子精神上痛苦,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