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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膽!新北男「摸女警私密處+搶胸前無線電」

    2024-09-11 13:54 / 作者 即時中心
    潘姓男子將手伸入車窗,搶奪員警胸前佩掛的警用無線電。讀者提供
    新北市潘姓男子無故拍打警巡邏車車頂,車上3名員警見狀下車盤查,潘男涉嫌對女警伸鹹豬手,以右手隔著外褲觸摸女警的私密處數秒,員警準備離開時,潘男又將身體伸進車內,搶奪佩掛胸前的警用無線電。離譜又膽大的行徑,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7日20時45分,潘男無緣無故朝著警用巡邏車狂拍,歐姓、吳姓兩名男員警及一名女警隨即下車,潘男涉嫌趁女警不及抗拒,以右手隔著外褲觸摸女警的生殖器數秒,性騷擾得逞。離譜的是,警方準備離開時,潘男又徒手將手伸入巡邏車的車窗內,搶奪員警佩掛於胸前的警用無線電。
    潘姓男子被男警壓地制伏。讀者提供

    歐警見狀火速下車,制伏並逮捕潘男,過程中,潘男反抗激烈,甚至攻擊歐員的臉部,導致其眼鏡鏡框斷裂。

    新北地院審理,潘男的行為涉及《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罪,嚴重蔑視國家公權力行使,且侵害女警身體隱私,造成女警身心受創。法官審酌潘男有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前科,依犯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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