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滿廟宇燒香的煙一直飄進家,2度到廟宇折香、香爐灌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陳品佑攝
台南市一名林姓女子因不滿住家附近廟宇燃燒線香所產生的煙霧飄進家中,認為影響健康,竟2次進入廟內破壞香爐,折斷線香並灌水進香爐。廟方得知後提告,最終林女被法院判處5千元罰金,並得易服勞役。
林女表示,她的住家距離台南某廟宇約100公尺外,她長期以來不滿廟宇燃燒線香的煙霧一直飄入家中,擔心會對自己的健康造成影響。今年1月,她先後2次前往廟內,將香爐內的線香拔起折斷,甚至直接朝香爐灌水。
廟方對林女的行為極為不滿,認為她公然侮辱宗教、妨害祭禮,依《刑法》第246條《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向警方提告。
林女出庭時表示,她並無意褻瀆宗教,而是因為廟宇煙霧影響健康,才會進行拔香等行為。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的行為是基於健康受到影響,主觀上沒有褻瀆宗教的意圖,因此《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不成立。
但法官同時指出,林女的行為已構成毀損罪。法院考量到林女欠缺尊重他人財產,且至今未與廟方達成和解,因此依毀損罪判處5千元罰金,並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