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今發生互毆糾紛,蔡姓夫妻檔不滿鄰居黃男長期以腳踏車占用道路當停車位,持球棒上門理論。讀者提供
高雄市鳳山區新昌街巷內今(9/4)發生互毆糾紛,據了解,蔡姓夫妻檔疑因不滿黃姓鄰居長期以腳踏車占用道路作為停車使用,蔡男積怨已久終於爆發,今下午持球棒敲打黃男家門叫囂,還把人拖出理論,蔡妻見狀上前阻止,3人一陣混戰,經圍觀的民眾報警後,警方到場將蔡姓夫妻檔與黃翁依社維法送辦裁處,最高可罰1.8萬。
高雄市鳳山區今發生互毆糾紛,蔡姓夫妻檔不滿鄰居黃男長期以腳踏車占用道路當停車位,持球棒上門理論。讀者提供
一般道路若沒有劃設紅線,常常會出現路霸行為,有人會用花盆或是桌椅等物品占位,方便自己停車,高雄市鳳山區新昌街巷內今天就發生一起因腳踏車佔用停車位的糾紛。
鳳山警分局表示,現場是43歲蔡男與其妻52歲楊女疑似不滿70歲鄰居黃姓老翁長期用腳踏車占用道路,以供自己停車,蔡男積怨已久今天下午終於忍不住,便手持球棒敲打黃男家門,還把應門的黃男拖出來理論,其妻楊女擔心爭執越演越烈,上前搶下蔡男手中球棒,隨後蔡、黃徒手互毆,3人陷入激烈混戰。
高雄市鳳山區今發生互毆糾紛,蔡姓夫妻檔不滿鄰居黃男長期以腳踏車占用道路當停車位,持球棒上門理論。讀者提供
一旁圍觀的鄰居見狀不妙,擔心發生意外而報警,黃男則向警方指稱被楊女手持雨傘敲打,害他重心不穩跌倒,造成他雙手臂破皮擦傷掛彩,但自行就醫後無大礙。
警方說明,雖然彼此都不提出傷害告訴,但仍將3人依違反《社會稚序維護法》裁處,依據該法第87條第二項,有加暴行於人者、互相鬥毆者以及意圖鬥毆而聚眾者,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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