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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嫌女兒吵鬧 毆打女兒至腦出血 女童母親竟稱擦藥就會好

    2024-08-31 11:24 / 作者 孫蓉華
    兒童遭家暴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中市一名蔡姓男子,今年5月間因2歲的大女兒無法站立,就在電梯間用力賞女兒巴掌,接著又嫌9個大的小女兒哭鬧,數度毆打,將小女兒打到腦出血、翻白眼,緊急動刀,女兒母親竟不阻止丈夫施暴,甚至還說,「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全案台中地院一審依2個家暴傷害罪,處蔡男合計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女童母親另案審理中。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蔡男(22歲)在今年5月10日晚間7時許,因9月大的小女兒哭鬧,動手打了她雙腿2下,同月12日時,也因小女兒哭鬧,蔡男便爆打她,後腦杓2下、臉部1下、手掌1下、大腿左外側2下、大腿右外側2下。同月15日,蔡男與妻子張女帶著2名女兒入住旅館,搭電梯過程中,蔡男不滿2歲大女兒跌坐在地,直接對女兒左臉頰用力打巴掌。同日下午1時許,蔡男又對著小女兒不斷搖晃,最終導致意識模糊,送醫後才發現她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

    旅館的楊姓櫃台人員指稱,一家人的退房時間是上午11時,但夫妻倆不斷支付延長時間費用,且沒有看到2名女兒出現;旅館人員說,當張女15時30分抱著小女兒前往櫃檯時,小女兒已經呈現翻白眼,緊急送醫動刀。

    檢警調查時,蔡男表示是因對2名女兒生氣才出手打人,為何沒有帶她們就醫,蔡男辯稱「因為太累,所以才沒帶小孩去看醫生」,張妻則說,「想說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台中地檢調查偵結,將2人起訴並求重刑。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蔡男不顧及2名女兒才2歲、9個月大,竟接續毆打妨害其身心,其中小女兒甚至腦出血送醫緊急開顱手術,已屬足以妨害影響其身體正常發育凌虐行為,依2個家暴法傷害罪各判蔡男4月、1年6月,合計1年10月,可上訴。蔡男妻子張女則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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