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遭施暴是意圖。本報繪製
南投縣一名毒蟲陳威嘉長期對同居女友3歲女兒施虐,長期持木板或鞋拔等物毆打,甚至曾用針等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2020年時,陳男甚至灌餵女童毒品致死,與女友、友人合力埋屍山區。陳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去年底更二審改判16年6月,案件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三審,改依對未成年人犯傷害致死案,判17年10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威嘉與彭姓女友交往,2020年長達5個月的時間對女童施暴,包括毆打致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和前胸多處擦傷和撕裂傷,女童住院近2週才出院。甚至用竹筷、針戳刺女童的大腿,持木板及鐵尺、鞋拔毆打女童,甚至不顧女童眼睛受傷,用膠帶纏繞女童的頭部和眼睛數圈,還要求女童以「趴拱橋」方式罰站。
後來,陳男不滿女童吵鬧和尿床,竟3次餵食FM2毒品,女童體內累積FM2濃度過高,2020年6月呼吸功能受損而窒息死亡,陳男竟將女童屍體帶到南投縣名間鄉一處樹下毀屍滅跡。
檢方偵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等罪嫌將陳男起訴,一審陳威嘉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等罪,改判15年5月,今天更三審被判處17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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