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科員劉如婕與男友周冠亘。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市社會局前科員劉如婕,向同居男友周冠亘要了2支大麻煙彈及一次性吸食的大麻後,將其中1支大麻煙彈轉買給1名詹姓男子,誇張的是毒品交易地點還在台北市政府三樓吸煙區,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女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罪,周男涉犯同法持有、轉讓二級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並請法院審酌劉女事後否認販賣毒品,態度惡劣、不知悔改,請求從重量刑。
至於劉如婕、周冠亘涉嫌吸食二級毒品大麻的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今年1月2日晚間22時46分,詹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北市大安辛亥路2段與復興南路2段交叉口時,因為形跡可疑被警方攔檢盤查,警方在詹男的外套右側口袋查扣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電子煙1支。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員劉如婕,因為涉嫌在北市府內販賣大麻,被警方移送法辦。資料照。呂志明攝
詹男告訴警方毒品是以3500元的價格向1名劉姓女子購買,交易的地點還在1月2日中午於台北市政府3樓吸煙區完成交易,警方得到這個線索後追查劉女竟是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科員劉如婕,不敢大意,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由毒品專組檢察官林婉儀指揮偵辦。
檢警繼續追查發現,劉女的毒品來源是她的同居男友周冠亘,周男向1名綽號「MARK」的人,預定2萬元的大麻,並約定於2023年12月16日在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12號前廣場進行交易,交易時周男再向「MARK」預定3萬元的大麻,隔(12/17)日在同一地點交貨。
事後周男又向「MARK」以每支3500元價格購買3支大麻煙彈。今年1月間,又向「MARK」購買35克大麻、15支大麻煙彈,另外又在3月間在不詳地點取得二級毒品麥角乙胺(LSD)1張。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員劉女婕的男友周冠亘。資料照。呂志明攝
周男取得毒品後,於去年12月31日,在內湖區的住處送給劉女2支大麻煙彈,3月3日又拿了一次性施用量的大麻給劉女吸食,其中劉女將1支大麻煙彈,以3500元的價格賣給詹男,並於今年1月2日中午請詹男到市府3樓吸煙區交易。
檢警掌握事證後於今年3月6日發動搜索並將2人拘提到案,周男到案後坦承有向「MARK」購買毒品,但全是自己使用,並沒有販賣,劉女的大麻也是他無償提供的;至於劉女原本坦承有將毒品販賣給詹男,但事後又否認販賣,僅承認轉讓。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女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罪,周男涉犯同法持有、轉讓二級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並請法院審酌劉女事後否認販賣毒品,態度惡劣、不知悔改,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