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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刀斬首弒母」新店逆子進國民參審 合議庭裁准二度精神鑑定

    2024-04-03 16:36 / 作者 侯柏青
    新北市新店區連姓男子犯下弒母斷頭案。資料照。侯柏青攝
    新北市新店區去年發生連姓男子拿兩把菜刀斬首母親的人倫悲劇,台北地檢署將他依家暴殺人罪起訴,檢辯正進入國民參審的審前準備程序。罕見的是,檢方偵查時曾將連男送精神鑑定,認定他案發時未心神喪失,但連男律師團二度向法院聲請精神鑑定,另聲請「量刑前調查/情狀鑑定」,均獲合議庭裁准,已囑託台大醫院精神科進行鑑定。

    台北地檢署曾將連男送交榮總進行精神鑑定。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查出,59歲連男在去年7月4日下午,疑似因為不滿同住的84歲母親碎唸他「為何沒有外出工作」,趁母親用餐時,突然從後方拿菜刀往母親的後頸猛砍,刀子砍鈍後,又拿出另1把菜刀繼續砍,直到將母親頭顱砍斷才罷休。他犯案後伴屍跌坐現場,被上門的警方逮捕。

    事實上,檢方在偵查階段就曾委託榮民總醫院對連男進行過精神鑑定,鑑定結果發現,連男雖然有身心症狀,也長期在身心科求診,但在案發時未達到心神喪失程度,仍有辨識違法能力。不過,連男突然發狂的真正原因迄今不明,檢方去年11月將他依家暴殺人罪起訴,最高可處死刑。

    全案進入國民參審後,檢辯雙方連月來如火如荼進行審前準備程序。連男律師團認為,為了讓國民法官審理及量刑時能掌握更精確的連男資訊,向法院聲請二度「精神鑑定」,另聲請「量刑前調查/情狀鑑定」。

    合議庭開庭詢問檢辯意見後,認為全案繫屬法院後,確實出現檢辯雙方經由蒐集、調取來的新證據資料,基於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情形均一體注意的原則,認為有實施鑑定的調查必要性,因此裁准。合議庭考量鑑定需要相當時間,因此在準備程序階段,就裁定囑託台大醫院進行鑑定。

    弒母案發地,遭警方圍起封鎖線。資料照。民眾提供

    弒母案發地,遭警方圍起封鎖線。資料照。民眾提供

    根據檢辯意見,合議庭送交鑑定的資料,還包括連男在羈押庭的錄音、錄影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囑託的鑑定事項,除了包括連男是否有「就審能力」以外,在「精神鑑定」方面,待證事實包括釐清連男在行為時是否有「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的能力,或出現「辨識能力顯著降低」的情形?若有上述情形,是否符合「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規定而可宣告監護處分?建議期間為多長?

    而在「量刑前調查/情狀鑑定」部分,依《刑法》對於「科刑輕重」的相關規定,應深入評估連男的生活狀況、品性及智識程度等事項,除了上述事項,也必須另外根據「醫療心理社會復歸或處遇建議」、「刑罰感受性評估」等事項,一併進行鑑定評估。

    連男弒母後雙手是血,呆坐落網。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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