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資料照。侯柏青攝
2年多前,東元爆發經營權之爭時,放言科技傳媒獨家報導,「東元父子爭,刺破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友人嘆:居然演變成『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暗指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即是文中所說的小三,邱女認為名譽受損,對放言負責人周玉蔻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周玉蔻在欠缺客觀上可合理相信的證據資料下,絲毫未加查證,聽信一造臆測之詞再加油添醋做成子虛鳥有報導,已涉犯加重誹謗罪,依法提起公訴。
2020年間,寶佳機構收購東元百分之10的股權,從原本公司派與市場派的競爭,卻意外點燃東元父子的經營權大戰,2021年4月12日,放言科技傳媒新聞平台,以標題「《放‧獨家》東元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友人嘆:居然演變 成『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報導這起父子大戰的內幕。
內容提到,「小三奪權」、「令人聯想到吳東進與李紀珠的傳聞」、「黃茂雄與邱純枝不能說的秘密」、「其中黃茂雄夫人隱匿多年,對於邱純枝角色的懷疑已是『不能說的秘密』」「邱純枝在東元公司的董事長位置還有一層跟黃茂雄緋聞關係的疑慮」、「發覺事態不妙,防著邱純枝靠近他的家庭」、「終於提醒黃育仁邱純枝父親關係需要多多釐清」。
邱純枝認為,自己是東元電機的專業經理人,自2015年開始擔任東元電機公司的董事長,並非像是民意代表的公眾人物,且媒體報導先必須要先進行查證,但放言卻未善盡查證的義務,並毀損其名譽,因此對放言負責人周玉蔻提起《刑法》加重誹謗罪告訴。
周玉蔻到案表示,當時因為東元公司經營權之爭,她透過1名台中市的陳姓議員介紹,採訪黃育仁,她相信黃育仁的說法,新聞標題是依照黃育仁及陳姓議員的說法,新聞內容則是依照黃育仁說出他心中懷疑以及其父親與邱純枝之間關係的疑慮。
她還說,黃育仁在受訪時提供一段影片,影片內容中提到 黃育仁的祖母批評黃茂雄與邱純枝之間的關係。她說,黃育仁是經過長期觀察,同時也提到他母親的傷心,她當時在採訪內容交給公司的記者撰寫,也請記者採訪東元公司,將報導內容、質疑之事,全都給東元公司公關,然後再將東元回應的全文,刊登在同一篇文章裡,因此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
為了釐清事實,檢察官傳了黃育仁到庭作證,黃證稱,他確實有與周玉蔻聚餐,「我不會跟周玉蔻說邱純枝是父親的小三,因為我沒有證據,我也沒有向周玉蔻說對母親很壞的人就是邱純枝,因我有懷疑,才會向周玉蔻請教,若我確定是邱純枝,就不會向周玉蔻請教。」
另外陳姓議員也證稱,他與黃育仁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有參加那次的聚餐,席間有提到東元集團內部的事,談到黃茂雄、黃育仁父子及邱純枝,但不記得當時詳細討論的內容,只記得與經營權有關。他還說,黃育仁不會使用緋聞的字眼,頂多提到他的母親受到委曲,但為何受到委曲,黃育仁有沒有提到,他已不記得了。
檢察官也傳了黃茂雄出庭作證,黃證稱,他與邱純枝之間並無婚外情,邱只是他東元公司的部屬。
檢察官認為,周玉蔻在欠缺客觀上可合理相信的證據資料下,竟然毫未加以查證,且在完全未聽取黃茂雄的意見,且經東元公司告誡後仍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僅依黃育仁的臆測加油添醋作成子虛烏有的報導,顯然已逾越《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意旨的範圍,認為周玉蔻已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