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驚現割頸案「乾兄妹」的廣告看板。取自Gtokevin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一名國中三年級男學生遭割頸喪命,涉案的「乾哥」、「乾妹」均被裁定收容。現在,新北市五股區街頭出現了全台首面「乾哥」、「乾妹」廣告看板,指責犯行「人神共憤,法不容」;對此,新北地院回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應由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以「乾哥」、「乾妹」此案來說,除非符合但書條件,否則不得揭露足以識別涉及刑案、少年保護事件的兒童及少年身分資訊,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得限期移除、下架,並按次處罰至履行為止。
新北市五股區的廣告看板,放上「乾哥」、「乾妹」的照片,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媒體查證後,發現是廣告公司董事長、北市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所掛。他表示,曝光「乾哥」、「乾妹」照片,有3個想法,其一表達心疼不捨受害國中生的遭遇,二是凸顯社會存在的死刑廢存的議題,三則是少年保護法是否該修法。
周朝陽也指出,自己在廣告業數十年,這次挑戰現有體制還是有點擔心,可是他覺得不合理的法律,就該去挑戰、去凸顯,就算將來被法律制裁,他也甘之如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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