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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女大生醉倒性侵!竟對同學說「等一下換你」還辯:她有暗示

    2024-01-10 18:14 / 作者 陳康宜
    台南一名女大生醉倒後,兩名學弟竟違其意願性侵,各遭判處3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南一名女大生與兩名學弟在租屋處飲酒,玩撲克牌、擲骰子,因不勝酒力醉倒,兩男竟趁其昏沉,對其輪流性侵得逞。事後還辯稱,是學姊主動「摳手」暗示。還好對話紀錄中,兩男曾坦承沒經過同意,戳破謊言,依強制性交罪均判處3年6個月。

    據悉,3人同校、不同班,在體育課認識。2019年6月24日晚上,一群人先到KTV歡唱後,兩學弟表示想到女大生租屋處續攤、借住,女大生心想,租屋處有沙發、地板可供兩人睡覺,因此應允。

    3人於是帶著酒到女大生租屋處,玩起骰子比大小等遊戲,女大生因一直輸,喝了不少,最後不勝酒力想休息,卻見到兩名學弟直接躺在床上,但又無力搬離兩人,只好勉為其難睡在他們中間。

    隔天凌晨,一名學弟清醒後,開始撫摸女大生,先是指侵得逞,見女大生往床頭櫃挪移想反抗,還將她拉回性侵,轉頭發現另一男醒著,竟向他說「等一下換你」,隨後去洗澡,另名學弟也趁機性侵得逞。

    事後女大生氣得與兩人對質,並向男友與父親訴苦,同時報警提告。兩男接受偵訊時,竟辯稱是合意性交,因為女大生有摳手等行為暗示,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但追查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兩男曾承認沒經過女方同意,檢方據此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兩男已坦承未詢問女大生明確意願,就對其性交,且之前女大生與兩男單純是同校同學情誼互動,無意交往,雙方事後達成調解,依《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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