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旅客,圖中人物與新聞無涉。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航空警察局前股長、2線3星的警官孫一鳴在中國X光機廠商女經理李委霖色誘下,採購劣質陸貨X光機並收回扣300多萬元,枉顧飛航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一審重判17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仍判處1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航警局2014年採購雙射源X光檢查儀驗收時發現有瑕疵,主動報請桃園地檢署調查。檢調發現,負責採購案的已婚航警孫一鳴(55歲)受中國廠商、同方威視技術公司女經理李委霖(39歲)財色利誘,勾結台灣廠商蔡依仁(53歲)當白手套,取得航警局標案,以同方公司的劣質X光檢查儀器交貨。
檢調指出,航警局2013年編列7千多萬元,採購X光檢驗儀和X光車,設置在桃園、松山、小港機場和海關「驗貨」,李女獲悉這筆標案,透過友人認識負責招標的孫男,來台對他色誘並成親密伴侶,還拍攝兩人性愛片,返中後繼續「網愛」交流,甚至東窗事發後承諾一起私奔。
孫男當時找國內蔡姓廠商當白手套,蔡將該批劣質X光儀送到日本組裝,偽裝成日本貨運回台灣,2014年9月驗收尚未通過就啟用,後來因螢幕常出現拖曳、切割畫面、連續2小時畫面錯亂,讓第一線安檢人員判讀失誤,發生赴韓旅客行李箱內偷帶貓,安檢人員竟看成鴨賞為檢出的離譜事件。
桃園地院批已婚的孫一鳴貪戀女色與不法利益,枉顧飛航安全、刑事預防、國土保安,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一審重判17年6月,沒收未扣案的166萬犯罪所得;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改判,但刑度不變,沒收153萬元。同案被告蔡依仁一審則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交付賄賂罪處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二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