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毅公司涉嫌將外國進口蛋混合後將產地標示為台灣,檢方起訴上下游廠商瑞牧、仲毅及新英3家公司10人。圖為桃園衛生局稽查仲毅蛋品。資料照,桃園衛生局提供
桃園地檢署偵辦仲毅農產品公司涉嫌將巴西、泰國進口蛋混合後,將產地標示為台灣,追查後發現瑞牧公司涉嫌將過期雞蛋交由下游加工廠仲毅公司、新英蛋品科技公司,產製過期液蛋銷售,桃檢偵結認為,瑞牧等3公司吳姓男子等10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書及對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3公司不法所得新台幣4291萬8026元。
桃檢指出,本案由檢察官徐明光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團隊蒐證後發動3次搜索21處,查扣瑞牧等3公司建物及土地,被告仲毅公司吳姓負責人、瑞牧公司林姓管理部經理及洪姓作業員、新英公司賴姓負責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表示,瑞牧公司吳姓總經理未解決囤積過多過期次蛋問題,竟指示林姓管理部經理、洪姓作業員於2013年3月至10月間,將瑞牧公司過期次蛋交與仲毅公司、新英公司加工作為液蛋,當中不乏明顯發黑、腐爛的次蛋,待加工製作為液蛋後,瑞牧公司再將仲毅公司新英公司製造的過期液蛋,出貨與瑞牧公司不知情的下游客戶,作烘焙、餐點之用。
又仲毅公司吳姓負責人自農業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進貨巴西、泰國之進口蛋,吳男在2013年9月,將巴西蛋、泰國蛋混合國產蛋,加工製作為未殺菌液蛋產品,竟未如實標記原產地國名,虛偽標記原料蛋為「台灣」,,且明知巴西蛋、泰國蛋即將逾有效日期,而以製作液蛋日加7天的方式,作為液蛋有效日期,已超過巴西蛋、泰國蛋有效日期,銷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客戶,下游客戶再將過期的液蛋製作為蛋製產品,銷售給廣大民眾。
桃檢表示,瑞牧公司為上市台灣公司卜蜂企業的關係企業,且為國內第二大蛋商,在業界有極高信譽,卻濫用其民眾及往來廠商之信任,指示配合下游廠商將對人體健康有害之過期次蛋製成液蛋,並虛偽標示有效日期,對外販售,其中不乏知名之糕餅業者,嚴重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瑞牧公司、仲毅公司、新英公司分別取得4003萬1808元、111萬4118元、117萬2100元的不法所得,除建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外,並從重量刑,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