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稽查65家乾製水產品製造業者。食藥署提供
知名連鎖品牌「大鼎活蝦餐廳」爆食安問題!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查獲「大鼎活蝦餐廳」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用於製作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以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重罰144萬元。
本次「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共查核65家、抽查140件產品標示及抽驗90件水產原料或成品。稽查結果,1家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電子申報複查不合格、7家未設置核備衛生管理人員、2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1家HACCP複查不合格、1家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及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轄管衛生局已全數依法處辦。
違規情節最嚴重的是台中市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蘇打粉,並用於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現場封存相關產品並責令業者下架回收,依食安法裁處96萬元。另外,其HACCP複查不合格,複查時仍有部分未符合規定,同樣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裁處48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蘇打粉可當作食品添加物,但必須先經食藥署許可,但此次稽查發現大鼎活蝦餐廳所購入的蘇打粉並沒有取得許可字號,屬於違法使用,可依食安法開罰6萬到2億,由於大鼎活蝦餐廳是資本額大的連鎖業者,裁罰金額較高。
大鼎活蝦被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製成蝦餅、調味蝦仁包(圖)及蝦捲炸粉等。食藥署提供
大鼎活蝦被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製成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圖)等。食藥署提供
大鼎活蝦被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製成蝦餅(圖)、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