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欣公司未主動通報檢驗異常辣椒粉並回收,新北市府將重罰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檢方追查「蘇丹紅」辣椒粉事件,本月1日搜索保欣公司,配合前往的新北市衛生局發現,保欣的下游業者曾自主送驗,當時就發現含有蘇丹紅,但保欣竟未通報衛生單位,也沒通知其他下游回收,依違反《食安法》重罰200萬元。
新北衛生局今(3/3)發新聞稿指出,保欣進口中國辣椒粉後,賣給下游廠商,其中有業者自主送驗,檢出蘇丹紅3號,屬於不合格產品,因此退回給保欣。
保欣明知該批辣椒粉不合格,卻未通知其他下游通路商辦理下架回收,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單位,直到本次事件才爆發。
新北衛生局批,保欣此舉不但影響自身商譽,亦牽連其他品牌,明明可提早預防事件發生卻無視該警告,嚴重忽視身為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
因此,針對保欣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罰200萬元。
新北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不得販售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之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保障民眾食用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