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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桃膠、甘草竟觸法!高市衛生局近2年抓11件違規開罰

    2025-11-05 13:03 / 作者 施書瑜
    高市府衛生局提醒民眾常將中藥材作為藥膳、食補或香料使用,易誤認為中藥材是食品而隨意在網路上販售,事實上已觸犯《藥事法》規定。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我國飲食文化講求「食藥同源」,許多人習慣將中藥材用於藥膳、食補或作為香料。高市府衛生局統計,自去年至今年9月底,共查獲11件網路非法販售中藥材案件,均依《藥事法》第27條裁處。違規原因多為民眾誤將中藥材當作一般食材,或誤以為可以隨意在網路上交易。

    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高市府衛生局不定期上網巡查,查察網路違規販售及廣告中藥材。衛生局表示,依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可同時作為食品使用的中藥材共37種(如枸杞、紅棗、山藥、蓮子等),可以食品名義販售。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違法販售的中藥材包括桃膠、丁香、天麻、杜仲、甘草、何首烏、黃耆、紅棗、丹參、人參等,必須由合格藥商於實體店面販售,嚴禁於網路平台交易。

    衛生局提醒,中藥材屬藥品管理,依法不得透過網路、電視購物、電台等管道販售。民眾應避免從來源不明的網路平台或私下管道購買,以免誤食或濫用影響健康。如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合格醫師診治;若涉及用藥疑慮,請向藥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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