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石崇良(左)與國健署長沈靜芬(右)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李碧慧(中),突襲稽查加熱菸販售情況。游騰傑攝
衛福部今(10/18)日證實,某跨國菸商旗下8項加熱菸產品,因外包裝未依規標示「尼古丁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全台已全面下架。衛福部長石崇良重話指出,業者送審樣本有標示尼古丁,但實際上架版本卻消失不見,送審與出廠版本不一致,將嚴追責任。
國健署公告,獲准合法販售的加熱菸來自美、日兩家國際菸商,共通過14項產品與4款載具。其中一家公司核准的8款加熱菸於17日起在全台連鎖超商上架販售,衛福部長石崇良當天即率國健署與北市衛生局人員突襲稽查。
雖然稽查時該店產品已售罄,但雙北衛生局晚間陸續回報,仍有店舖販售的菸盒上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立即開罰並要求全數下架。
石崇良今日受訪時強調,依規業者在申請上市時,必須提交「包裝樣本」供審查。經國健署審核,該批送審樣本均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因此核准上市;但實際出廠產品包裝卻與審核版本不同,「標示被拿掉了」,屬明確違法。石表示,目前已要求業者提供完整製程與包裝紀錄,釐清是設計、印刷或進口環節出錯,並將依法追究責任。
對於已售出的產品是否有安全疑慮,石崇良說,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不同,燃燒過程較不會產生焦油,主要監測重點是尼古丁含量。衛福部已採樣送驗,預計下週公布結果。依規定,加熱菸每支尼古丁含量必須低於1毫克。
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若菸品外包裝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回收或退運;若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並沒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