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游騰傑攝
現行全民健保費由政府、雇主與被保險人三方共同分擔,其中《健保法》明定政府負擔比例不得低於36%。但多年來,政府將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等社會福利補助的健保費一併納入計算,造成壓縮了健保基金收入。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今(9)日指出,相關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預告期滿,近期將正式公告,未來社福補助項目將排除在外;以今年為例,短少的134億元,行政院將編列預算撥補。
陳真慧接受媒體聯合電訪說,《健保法》第3條明定,政府每年度負擔的健保總經費不得少於36%,並由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來明訂範圍,卻發現到多年施行健保下來,出現有不足缺口。原因是,細則中除列入《健保法》第27條的低收入戶保費補助外,還將「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項目計入,例如:原住民、65歲以上離島居民、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保費等,以及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保費等。
她指出,這些社會福利性質的保費若納入政府負擔比例,實際上等於壓縮了健保基金收入,以今年為例,造成約134億元的缺口,因此為了讓未來有關於社會福利補助弱勢的健保費項目不再影響健保基金這一塊,衛福部已預告修正施行細則,刪除「其他法律」相關補助項目,未來將完全依母法規定計算。
陳真慧表示,草案預告期已屆滿,衛福部並未接獲任何外界異議,預計十月底正式公告施行。今年度政府將先動支公務預算挹注134億元,明年再編列138.9億元,以確保法規與預算一致,並將新規定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