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名藥師日前至衛福部抗議。資料照片。游騰傑攝
衛生福利部今年3月18日發布「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放寬讓不具專業藥師人員資格者得以經營中藥販賣業,藥師公會認為此舉違反《藥事法》,上個月按鈴控告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涉犯圖利罪。不過,蘇奕彰今天(6/18)表示,未來藥學系畢業生若補足相關學分,即可投入中藥產業,且不再限制須於在學期間修畢,新制度預計最快7月實施。
由於中藥產業面臨人力荒的窘境,為了讓中藥產業有更多新血加入,衛福部今年3月18日發布《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解釋令,開放「具中藥從業經驗並完成學分者」得以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
但此舉引發藥師團體強烈反彈,批評「形同誰都能賣中藥」,質疑此舉踐踏專業、衝擊用藥安全;中藥商則反駁藥師「什麼都想管、什麼都沒做」,若不盡快補血,未來恐「走遍全台買不到一帖藥」。
列冊的中藥商從2005年起,至2024年止,已由1萬585家下降至7478家,降幅接近三成。蘇奕彰說,該解釋令新增國內公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於在學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且於中藥販賣藥商實務歷練1年以上者,得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申請,成為合法中藥販賣業藥商。
蘇奕彰也說,自2005年至2025年4月,具中藥鑑別能力並完成列冊登記者共7783人,其中實際以藥師身分從事中藥販售的僅190人,占全體執業藥師的0.59%。若未即時補足人力,將影響中藥材供應。
蘇奕彰也坦言,藥材來源與品質必須由專業人員從源頭把關。「即使我當了30幾年中醫師,到產地去看藥材,還是十分吃力。」藥材辨識與供應需要長期經驗與現場實務,不是任何人力與場域都能取代。
蘇奕彰也提到,目前約有四成藥學系畢業生尚未取得藥師執照,若對中藥有興趣,透過適當的學分和訓練,也可以投入中藥產業,相關規定待行政程序完備後,最快今年7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