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由於目前尚無中藥師國家考照制度,再加上傳統中藥產業逐漸式微,衛生福利部於上月公告,使得非藥事人員亦可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卻引起藥師公會全聯會抗議。對此,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今(11)發出新聞稿回應,此舉對於國內已瀕臨凋零的中藥事工無疑注入強心針,有助於產業多元與永續,確立專業分工、保障執業權利。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認為在「健康台灣」的架構下,食、農、藥學等各領域的產業韌性(Resilience)非常重要。衛福部在2019年公告藥事法103條解釋令、年底公布《中醫藥發展法》,根據這些法律與命令,強化實際從事中藥販賣業務者,在不涉及調劑權的情況下,可繼續經營中藥行,確立專業分工(Professional Division of Labor)、保障執業權利(Right to Practice)。
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即起生效。其中「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包括生藥或中藥類相關學系且修畢中藥核心課程的畢業生,專任中藥販賣相關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檢具前述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等相關證明,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申請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繼續經營藥事法第103條第3項之中藥販賣相關業務。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強調,目前全台的中藥行從超過1萬5000家到僅剩7000餘家,依此速度,十年內將會是3000家不到。新增釋令的公布,此舉對於國內已瀕臨凋零的中藥事工無疑注入強心針,有助於產業多元與永續。
台灣中醫藥產業對中藥的炮製、鑑別、批發、管理,藉由不同專業技術人員協同合作,傳承振興中藥行業與健全臨床中藥藥事服務,提升中醫藥服務品質,讓國人有更好的使用。日本、韓國,亦將傳統藥材列為戰備資源的一環。日常生活飲食、節慶祭祀、養生文化、諸多醫藥領域都與東亞藥食同源密切相關;2024年底世界衛生組織發表「2025-2034 WHO傳統醫藥策略規劃」也強調傳統醫藥的分工協作與法制化。期盼主管機關堅守醫藥專業人員執業原則,賡續規劃、執行完善的中藥類販賣人員管理制度,裨益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