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游騰傑攝
針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基隆長庚醫院發生暴力攻擊護理師事件,衛福部今(10)日發出新聞稿,嚴正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並提醒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暴力醫護人員可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涉及刑事責任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之罰金。
衛福部表示,醫院平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善盡預防與保護責任,當暴力事件發生,應通報警方到場排除、制止,並由警察或衛生機關依相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或處以罰鍰。醫院亦需妥善提供受害員工適當之保護,與後續關懷及法律協助。
衛福部提醒,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上開規定者,衛生局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立即協助排除或制止,並依醫療法106條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之罰金;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立即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衛福部重申,護理人員守護民眾生老病死之照護重任,我們都需要護理師,對於任何暴力滋擾護理人員的行為絶不容忍,並指出民眾就醫不理性對待護理人員的行為也是醫院護理人員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衛福部再次呼籲請大家齊心維護正向醫療環境,以保障我們共同的就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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