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Unsplash圖庫
114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中央健康保險署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為避免民眾用藥中斷之虞,健保開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可提早領藥,只要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114年1月25日至114年2月2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即1月15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健保署石崇良署長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
健保署因應114年春節假期到來,彈性調整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時間,再次提醒需回診或持有慢箋的民眾,提前回診或領藥,遵照醫囑定期用藥,健康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