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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醫院議約程序有貓膩?衛生局再發聲駁斥

    2024-09-13 16:52 / 作者 施書瑜
    大同醫院經營權換長庚接手,高醫工會與醫護將於9月26日到高市府抗議表達不滿與憤怒。讀者提供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引風波,高市議員陳麗娜今(9/13)直指大同醫院招標程序有疑慮,衛生局再度發聲表示,公開招標程序「不論第一階段初評或第二階段複評」,其評選結果均為長庚醫療法人獲「絕大多數」委員支持肯定而勝出,非所稱「逆轉敗」。

    大同醫院委由高醫經營15年,經營權於年底屆滿,預計由長庚順利入主,引發諸多爭議,市議員陳麗娜抨擊衛生局精心製作的「議約評比結果對民眾權益差異」比較表,得出長庚全面大勝的結果,但裡面的高醫條件是3月和衛生局辦理優先議約權審議時提出的,議約不成後這些條件自然失效,直呼衛生局拿不同時間的資料做對比,是故意誤植、故意誤導視聽,到底居心何在?

    陳麗娜進一步質疑,經過衛生局的技術指導、複評時偏袒演出、以及不給高醫協商加碼機會,長庚勝出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且衛生局對外發佈的資料不斷再說高醫如何如何不好,但現在小港醫院、旗津醫院也都委外給高醫經營,衛生局把人家嫌到沒有一塊好,請問市民還敢去這兩家醫院看病嗎?衛生局如此打擊高醫醫生護士們的努力,真的合適嗎?

    對此,衛生局澄清,今年8月20日公開招標程序「不論第一階段初評或第二階段複評」,其評選結果均為長庚醫療法人獲「絕大多數」委員支持肯定而勝出,非所稱「逆轉敗」。

    此外,據查第二階段複評時委員對於長庚醫療法人與高醫大法人均有提出多項協商詢答並紀錄簽名在案,如:高醫大法人對於「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之設置是否承諾?回應為維持原承諾不願調整;反觀長庚醫療法人在第一階段初評時即具體承諾「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設置及期程規畫,這也是長庚醫療法人獲絕大多數評選委員青睞勝出主因之一。

    衛生局強調,「複評會議由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主持」非事實,潘炤穎連本案「工作小組」或「評選委員」都不是,公開招標日進行複評時自然也無參與,且行程為「公出」市政會議登革熱報告、及主持每週二府級跨局處防疫會議。

    衛生局指出,評選委員在「急救責任醫院」、「特色醫療服務」、「公衛政策推廣」、「照顧高齡與弱勢」等內容,長庚法人均獲得多數委員的支持與肯定,由長庚醫療法人獲第一優先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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