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石碇服務區的摩斯漢堡雞塊未標註僅供熟食警語挨罰15萬。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年首次針對國道服務區餐飲業進行稽查,今日公布結果發現3家業者違規。其中,新北市石碇服務區的摩斯漢堡,因使用重組肉製作的雞塊,且未在外包裝上標示「僅供熟食」等警示語,依照《食安法》處15萬元罰緩。另外,台南東山服務區的翰林茶棧,綠茶檢出腸桿菌科超標,也依法處分3萬元罰鍰。
許多民眾出遊會到國道服務區休息站飲食,為保障飲食安全,食藥署今年首度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國道服務區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國道服務區供餐業者查核其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製程環境及人員衛生等總計查核159家。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對160件即食餐食、現場供應飲冰品,及自製調味醬等檢驗食品進行微生物檢測,雖然大多數業者符合規範,但其中有1件在台南東山服務區的翰林茶棧,綠茶檢出腸桿菌科超標,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已經由所轄台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第17條裁處3萬元罰款。
113年國道服務區餐飲業稽查專案違規情況。食藥署提供
此外,稽查還發現其他2起重組肉產品,未符合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案件。包含新北市石碇服務區的「摩斯漢堡」(魔術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被查到,摩斯雞塊使用重組肉卻未依法於外包裝標示,並加註「僅供熟食」或「熟食供應」等同字義之警示語,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裁處15萬元。摩斯漢堡後續對此事回應,已改進其銷售菜單,均有清楚標示,並要求供應商改進包裝標記。
還有桃園中壢服務區的「田媽媽滷味」則因使用重組肉製作的豬肉片,未在菜單上標示相關信息,也被依違反《食安法》第25條,處以3萬元罰緩。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如查獲產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或第25條相關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分別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查獲食品不符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複查仍不符規定者,涉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