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印度進口的玄米油遭檢出致癌物質。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7/23)上午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食品共20品項,其中從印度、日本輸入的玄米油遭驗出致癌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因被判定不合格必須退運或銷毀。
日本、印度進口的玄米油遭檢出致癌物質。食藥署提供
日本、印度進口的玄米油遭檢出致癌物質。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此次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其中有兩批玄米油驗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被判定不合格必須退運或銷毀,其中一批自印度輸入,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2639 ug/kg,依據食品中物質及污染物衛生標準,縮水甘油脂肪酸酯的限量標準為1000 ug/kg,輸入業者為楓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
另一批玄米油從日本輸入,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545 ug/kg,輸入業者為忠信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會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林金富指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簡稱GEs,對人體有致癌性、基因毒性。
GEs標準及危害。食藥署提供
GEs標準及危害。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