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示意照。美聯社
關於終止妊娠的配偶同意權,婦產科名醫蘇怡寧今天(6/15)發文表示,根據目前台灣《優生保健法》的規定,另一半一定要簽字同意,他舉了一個案例,丈夫家暴又外遇,妻子想要人工流產卻無法,醫師也無能為例,呼籲立法委員諸公們「加油好嗎」。
蘇怡寧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幾個月前有一位早期懷孕的媽咪來找他,說無法留下這個寶寶,但老公無法過來簽同意書。蘇怡寧表示,「關於生育選擇我都是尊重的」,但根據目前台灣《優生保健法》的規定,人工流產有配偶同意權,意即另一半一定要簽字同意,否則病患本人或醫師都有可能被配偶提吿。
蘇怡寧接著表示,這位孕媽咪告訴他,「可是我老公家暴又外遇,我最近根本都找不到他,他都是想出現才會出現,我真的不可能留下這個孩子啦,那我該怎麼辦?」當下他沉默了,只能無奈嘆道,自己只是個醫師,對這些情況也都理解,但真的無能為力。
最後,他喊話立法委員諸公們,「大家加油,好嗎?」
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之前知道這條法律時真的覺得很白癡很沙豬⋯⋯小孩只能由女人生,但終止妊娠卻不能只讓女人決定」、「這條法律真的很離譜」、「就算媽媽想要生小孩的時候結紮也要爸爸同意,有一種『你的子宮不是你的子宮』的感覺」、「立法委員請加油好嗎,這個真的很瞎」、「請還給女生的身體自主權」。
女星歐陽靖也在貼文底下留言說明,「有一種狀況叫『婚內強暴』,還有一種狀況是發生關係後才發現對方這麼渣。」她批評,台灣現行的法規很糟糕,女人只要簽下結婚同意書後,子宮就再也不是自己的,胎兒也是個「物品」而離婚沒有那麼簡單,只要單方條件談不攏,官司打個好幾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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