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正在進行災後重建作業。資料圖。花蓮地檢署提供
花蓮大地震的受災民眾注意!衛生福利部今(4/30)日宣布,災區受災民眾,4月到9月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不用繳,由政府補助每人新台幣7116元,且民眾不需提出申請,政府將直接於保險費繳款單扣除其國保自付保險費,預估補助人數約265人。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陳真慧表示,行政院已於4月3日公告0403花蓮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而為了協助0403花蓮大地震受災民眾,衛福部將依據「災害防救法」、「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補助災區國保被保險人6個月保險費。
陳真慧舉例,以國保每個月保費1186元計算,政府將補助4月至9月的國保保費共7116元,推估補助人數為265人、總經費約188萬元,將由衛福部公務預算及國保保費補助來支應。
陳真慧指出,詳細的補助名單將由花蓮縣政府針對傷亡、房屋受損等進行盤點後,中央政府再自動比對符合資格者,直接補助災後6個月國保保險費,民眾不必提出申請。
至於補助是否僅限0403花蓮地震受災戶?陳真慧解釋,補助名冊是由花蓮縣政府依照現有的受災民眾數字推估,相信受災民眾都會被縣政府納入名冊中,衛福部將依該名冊補助。
為何只有國保補助,陳真慧解釋,行政院已經公告花蓮是災區,依照災害防救法規定,補助不只國保、勞保及農保都有,其中國保屬於衛福部負責。
陳真慧提醒,依照災害防治法規定,衛福部會比對被保險人資料,民眾不用申請,符合規定就不用繳國保保費,國保每2個月有繳款單,只要經證明是災民,都會補助災後6個月保費。
衛福部補充,不只災民,其他國保被保險人如因經濟困難而無力繳納國保保險費,也可以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提高保費補助資格,符合資格者可提高保費補助比率至55到100%;另有分期繳納、10年緩繳等彈性補繳措施。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逕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專線電話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