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一名狼師涉嫌要求女學生穿著清涼服裝讓他拍照,原本終身不得聘任改為4年,引發家長不滿。示意圖,本報繪製
今年4月金門傳出一名國中狼師以拍照為由,要求熱舞社女學生換上性感服裝,受害者將近30人,事件引發關注;6月底該案完成調查,裁決狼師終身不得聘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並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但狼師不服提出申復,結果改裁決4年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未來仍可繼續教書。有家長痛罵縣府包庇,不排除串聯其他家長抗議,以免再有人受害。
回顧事發經過,今年4月傳出金門某國中陳姓教師邀約熱舞社女同學在學校視聽室更換衣服,有簡單素雅、走乖乖女風的套裝,也有大膽、露骨的熱舞裝,雖有同學反映要在附近廁所更換,但未獲該名老師同意,事後讓學生覺得不舒服,跟老師反映,事件才曝光。
該校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6月28日完成事實認定及調查報告,但陳師對結果不服,於8月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起申復,該校隨即組申復審議小組,經審議後認定原調查報告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容有疑義應調查釐清,該校性平會重啟調查,並於10月24日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性騷擾成立,對該師進行終止聘約、議決4年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處置,以示警戒。
金門縣府教育處指出,審議小組近期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性騷擾成立,但因老師要求學生換穿清涼衣物情節,未達《性平法》規定的終身解聘要件,但仍構成性騷擾,據此議決終止聘約且4年不得聘任。
對於裁處結果,不少家長相當不滿。有家長認為這個老師根本是「戀童癖」,只限制4年不可教書,未來恐有其他學生受害。也有家長揚言串聯受害學生家屬到學校、縣府抗議,要讓狼師不能再害人。甚至有家長質疑,學校是否包庇這名狼師?
金門縣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學校已將該案之性平會會議紀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縣層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嚴加審核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是否符合法規規定;另關於該師終止聘約,教育處會依法辦理並請學校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通報。
對於家長不滿,孫麗琪也說,申復結果是經學校組成審議小組議決,不服的家長也可循救濟程序提出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