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示意圖。取自Unspalsh
教師遇到學生暴力該怎麼辦?桃園市近日傳出4、5起校園暴力事件,就有一名身形瘦弱的高中女師,遭到學生打得傷痕累累,即使請了警察到校,也請家長帶回管教,但相關法規不具強制力,在家長不願配合情況下,該名學生仍持續到校,造成校園不安。
為此,桃園市教師會暨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呼籲桃市府,正視校園暴力,別讓老師淪為「肉盾」,並籲中央補充法的不足,強制監護人配合介入管教。
據悉,這4、5起校園暴力發生在國中或高中,除了學生受害,也有老師多次遭到攻擊,行為包括暴力相向、持原子筆攻擊等。
校方隨後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2條規定,予以一般管教但仍無效,因此再依第24至26規定,請警察到校、救護車送醫,並請家長帶回自行管教2天等。
不過,由於該注意事項對家長不具強制性,在家長不願配合之下,施暴學生仍持續到校,至今學校師生仍壟罩在暴力陰影。
教師會認為,桃市府應作為教育人員的後盾,面對持續性的攻擊事件應有更具體作為,包括補足學校所需人力與物力,當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事件而受傷時,應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給予慰問、補償和休養,若教育人員為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不得不做出強制行為,因此衍生後續遭監護權人訴訟威脅,也應依照《教師因公涉訟辦法》給予教育人員司法訴訟上的後援。
教師會也呼籲中央,現行規定對監護權人無罰則、毫無拘束力,應該修法補足不足,避免變成師生互告、生生互告、家長互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