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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練摔死童3-2事實篇】他害死7歲童判9年定讞 檢方兩度上訴求重判法院不甩

    2023-08-02 07:10 / 作者 侯柏青
    7歲黃小弟冤死在柔道館,教練被判刑9年定讞。兒童練習柔道示意圖。路透社
    害死一條生命該付出多少代價?答案是9年。柔道新手黃小弟上免費的柔道課,卻遇上了恐怖教練,他被摔痛哭喊「不要學了」,教練卻不理他的呼救,繼續用他專業的柔道姿勢及魁武的身軀一次次的重摔他,讓黃小弟的人生在7歲嘎然而止。無奈的是,幫他討公道的檢察官和爸媽不管再怎麼抗議「判太輕」,法院仍沒有動搖,一路到底判9年。

    殘忍!7歲黃小弟如何冤死在柔道館

    時間回到2021年4月21日,就讀小一的7歲黃小弟初學柔道課,總共只上過兩周課程,這天晚上,黃小弟舅舅照例騎機車載著他,到台中柔道館參加由無證照總教練何聰樂指導的柔道課程,即使是免費學習的課程,但何聰樂的指導卻相當嚴格。

    黃小弟連基本的「護身倒法」都還沒有學好,何聰樂這天卻指定已經學了5年的小四資深學長廖童和他對摔,連休息時間兩人都沒停止,繼續努力練習。

    何聰樂原本下令廖童對黃小弟100下的「雙吊袖」(抓敵手袖子讓對方重心不穩,趁機摔倒對方),但黃小弟拒絕了,何聰樂遂改叫他做50下,黃小弟還是拒絕做,何聰樂居然就出手對他做「袈裟壓制」(柔道地面制敵的一種壓制技法),黃小弟痛得叫他「不要壓了」,何聰樂威逼說「壓45下就好」,黃小弟勉強答應,何聰樂才放開。

    廖童繼續和黃小弟對摔,直到剩10幾下時,黃小小的身軀實在撐不下去,癱在地上不願意起來,何聰樂卻恐嚇他「3秒不起來就加1下」,黃小弟只好拖著身體慢慢爬起來,並罵「教練是大笨蛋」,隨後黃小弟又做了幾下,就繼續癱在地上不起來。何聰樂見狀,馬上對他連續使出柔道技術「袈裟壓制」、「拋摔」、「丟體」及「過肩摔」。

    悲慘的黃小弟開始哭鬧說他的「頭很痛」,甚至忍不住解下柔道服的腰帶還給何聰樂,他告訴教練「不想學了」。但何聰樂卻用台語揶揄他「係假欸」,何逕自幫黃小弟穿好柔道服,然後繼續重摔他10幾下。

    黃小弟在過程中不斷哭喊,「我的腳很痛,等我一下等我一下……我的腳我的腳,我的頭我的頭……」他被摔到當場就嘔吐了,離譜的是,何聰樂請在場的幾個家長幫忙清嘔吐物,清完以後,他居然無視黃小弟的情況,繼續對他做「丟體」和「過肩摔」。

    7歲黃姓男童當時被教練摔到整個人軟癱跪在地板上。翻攝畫面

    在場目睹的學童也對這驚悚的一幕難以忘懷,「當時躺在地上的小朋友哭很大聲,我們在摔的時候就在哭了,我們去旁邊的時候,他還在哭,哭聲有變大聲。」另一個學童也說,黃小弟躺在地上,何聰樂就勾他的腳,抓他的腰帶,把他高舉起來「過肩摔」,那時小朋友「哭得很大聲」。

    黃小弟有幾次頭撞到地板上,一次次的重擊,導致他癱軟倒地,何聰樂還一隻手拉著他的一隻手拖行到場邊,在場學童驚嚇地告訴檢察官說:「黃弟弟沒有在哭了,眼睛張開開的……」眼看犯下這麼嚴重的錯誤,何聰樂卻沒有叫救護車的意思,他在旁冷眼旁觀,然後家屬帶他去看醫生,而黃小弟送醫搶救70天後回天乏術,再也喊不出痛了。

    檢方兩度上訴!抗爭「重判」、「變更法條」全失敗

    為了幫過世的黃小弟討公道,檢方和何聰樂、辯護人在法庭上展開大戰,檢方要求重判,何聰樂這一方則強調沒犯罪,還聲稱是黃小弟自己撞傷的。去年(2022)6月底,台中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何聰樂9年,檢方不滿「量刑過輕」,火速提出上訴。

    不當體罰可能觸犯罪名與刑度

    檢方在上訴書裡直接點出「量刑爭議」,檢方表示,在審理中曾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資儆懲,法院雖然有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何聰樂加刑,法院卻依然只判9年。檢方不滿的說,量刑「過於寬宥,難有懲儆之效」。

    檢方認為,何聰樂與年僅7歲的黃童間為教練、學員關係,兩人明顯「權力不對等」,加上何聰樂犯後矢口否認罪行,更提出諸多與事證不符之抗辯,將責任推諉給黃小弟。檢方再次重申,原判決只量處他9年徒刑,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也未能使被告罰當其罪,更無法契合善良人民之法律感情,判決不妥適。

    而讓檢方感到最火大的,則是何聰樂的「犯後態度」問題。

    何聰樂應訊時多次強調,黃小弟是自己去撞玻璃和鐵桿受傷的,他更指控,黃小弟早在柔道訓練前就已經有舊傷了。不過,檢方舉出鐵證,戳破何聰樂根本是在胡扯。

    檢方握有當晚馬路監視器畫面,查出黃小弟坐舅舅的摩托車去上課前,身體狀況看起來十分正常,而檢方也鉅細靡遺地勘驗柔道館的監視器畫面,完全沒發現黃小弟有自撞玻璃或鐵桿的證據,現場更沒有任何玻璃或包覆軟墊的柱子遭撞擊或碰撞受損,反而有證人證稱,何聰樂重摔黃小弟時,黃小弟的頭有撞到地板。

    檢方從監視器畫面看出,「黃小弟表情相當痛苦」,但何聰樂卻出現一副「事不關己」的冷血模樣,看到黃小弟倒地,不但只有旁觀,還用台語質疑「係假欸(是假的)」,最終才由黃童舅舅拜託現場家長打電話叫救護車。

    檢方說,何聰樂漠視黃童的痛苦,也不管自己的身高和體重都遠遠大過於黃小弟,持續對他做出「過肩摔」等傷害行為,導致黃童顱內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等嚴重傷勢,不幸喪失寶貴的生命,顯見他主觀具傷害致死犯意,惡性重大,

    檢方指出,何聰樂從警詢、偵查到審理一路否認犯行,應訊時提出子虛烏有的證詞,企圖把責任推卸給已逝的黃童,犯後始終飾詞狡辯、卸責,自始自終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取得原諒或賠償對方,犯後態度惡劣,而且毫無悔意。

    檢方:判決未考量罪名可能觸及「重傷害致死」或「殺人」

    而另一個讓被害人家屬不滿的,就是法院判決並未考量到罪名可能變更的問題,也請檢察官繼續針對此部分提出上訴。

    在重傷害犯行部分,檢方認為,何聰樂行為時早已知道被害人身體不適、訓練超過體力負荷,應該可預見如果繼續對黃小弟使用柔道技法,可能會讓他的頭部遭到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結果,卻還是執意強摔他,顯然主觀上有「重傷害的不確定故意」。

    檢方解釋,「頭部」是維持生命不可或缺但又極為脆弱之部位,一旦遭受重擊,將可能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重大不治或難治之重傷結果。何聰樂身為熟悉體育智識之柔道教練,應當有所認知,但他明知黃童身體嚴重不適,多次哭喊「頭痛」並央求休息,卻仍然拒絕讓他喘息,連他嘔吐後,還是持續用柔道技法重摔體力已超出負荷的黃童,導致他的頭部受強力撞擊,發生重大不治或難治之重傷結果,因此認定何聰樂主觀上有「縱使導致被害人受重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重傷害不確定故意,且對客觀上有預見可能引起死亡的可能性。

    因此,何聰樂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致死罪,但判決沒有說明他為什麼不具重傷害的故意,有認定事實之瑕疵及判決不備理由之虞。

    檢方另點出,何聰樂身為台中柔道館的柔道總教練,居於「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對於學員身體健康之損害或死亡等結果之發生,於法律上自負有防止之義務。他使用柔道技法拋擲黃童,數次讓他撞到頭部造成嘔吐、全身癱軟,已構成本件之「危險前行為」。

    更離譜的是,他身為柔道教練,是專業運動從事人員,顯應具備對醫療急救之相關專業知識,有可能即時救護黃童,但他發現黃童失去意識、全身癱軟後,他卻冷眼旁觀,還告訴黃童舅舅「係假欸」、「如果不放心就帶去給醫院檢查」,延誤黃童的黃金就醫時間,顯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


    一審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檢辯雙方在台中高分院纏訟,可惜的是,今年(2023)2月底台中高分院仍維持一審見解,再度判處何聰樂9年,而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仍認定「判決違背法令」,二度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檢方:他以「練習」為名行「懲罰」之實

    檢方表示,何聰樂身為黃小弟的教練,原具師徒之誼,卻起意教訓、傷害他,終至釀成大戾。檢方在上訴書中進一步斥責何聰樂,痛批他以「練習為名行懲罰之實」。

    檢方沉重地說,何聰樂歷經兩個審級的審理過程,卻仍然沒有真誠的努力填補損害,不僅矢口否認犯罪,還持續推稱是被害人是自己受傷,甚至指責被害人家屬在媒體面前汙衊破壞他的人格,在在展現高度之法敵對意識,全無悔意,更使國人對我國整體技擊運動之安全性產生高度質疑,對我國技擊運動之培育及發展留下深遠負面影響。

    檢方認為,原判決以傷害致死論罪,是否已審酌被告犯後之全般態度、被害人與被告之關係及犯罪所生之損害,充分評價其刑,尚有「說理不足」之處。

    但檢方的上訴理由,顯然無法說服法院,最高法院日前仍駁回上訴,讓此案宛若陷入「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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