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Unsplash
全國聚焦用藥安全,為落實幼兒保護措施,高市府教育局提5託藥步驟,幼兒在園有協助用藥需求時,可依循協助給藥,並於教育局官網公告託藥制度管理等衛生保健基本安全檢核表,提供幼兒園內控檢核。
教育局表示,為建立家長與幼兒園互信關係,共同守護幼兒健康與安全,已要求幼兒園應落實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範的協助用藥規定,訂定家長託藥5措施;並提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定,幼兒園受家長委託協助幼兒用藥屬於教保服務內容,不能擅自決定暫停協助幼兒用藥。
託藥5步驟如下:
1.家長依託藥措施規範填妥託藥單,用藥以醫囑藥袋裝好提供幼兒園。
2.幼兒園檢視託藥單內容及藥品是否符合規範。
3.教保人員協助用藥前,先依託藥單及醫囑藥袋核對幼兒姓名、藥品、給藥時間及方式等,依規定協助給藥。
4.教保人員給藥後紀錄留園備查。
5.協助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如有違反託藥規定、給幼兒服用有害藥品,一律依法懲處。
教育局指出,除上述託藥措施,教育局並於官網公告包含託藥制度管理在內的各項衛生保健基本安全檢核表,提供幼兒園內控檢核,並持續透過基礎評鑑及聯合稽查,督導幼兒園落實執行託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