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張雅琳和學生會長陳柏承、新北市議員黃淑君召開台大舍監案記者會。(圖/張雅琳臉書 )
台灣大學舍監性騷案,台北地院26日依「跟騷法」判當事舍監有期徒刑7個月。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與台大學生會今天(3/30)陪同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大應立即解除舍監一切職務,要求台大停止上訴、重啟性平調查,同時喊話教育部應擔起主管機關責任,以部內性平會審議本案。對此,台大回應,尊重司法判決。學校雖非此訴訟當事人,無法得知判決書具體內容,然於宣判後獲悉結果,即立刻召開相關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為保障學生權益並符合勞動法規,該員將不再任職於台大。
台大學生會在立法院召開「歷時3年台大舍監案終判刑,學生會批台大、教育部卸責不作為」記者會。學生會指出,去年11月24日行政判決勝訴後,教育部長鄭英耀曾指出,「學生希望學校不要再提上訴,我想也應該有一定的道理。」去年教育部內性平會中,也曾有決議白紙黑字要求台大,「請學校持續關注訴訟進度,並於判決結果出爐後,依規定妥適處理」,同時要求台大性平會「限期」完成本案之再次審議,然而時至2026年3月仍未有所進展。
台大女博士生(Y女)2022年9月向校方性平會申訴遭宿舍輔導員性騷擾,包括親吻、磨蹭、咬手臂、傳示愛簡訊、連續撥打電話等;校方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2023年4月17日決議認定性騷擾及性侵害均不成立,女博士生提出申復、申訴、訴願等均被駁回,遂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認定台大性平會議組織不合法,判決撤銷處分,可上訴。
台大學生會對此發布新聞稿提出3大訴求,首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明確認定,台大性平程序存在違法問題,台大應重新審視校園性平相關法規的漏洞,停止濫用行政權力持續上訴,要求重新展開性平會調查。
第二,教育部目前明顯無法督導台大執行法院端判決的意旨,或實質透過部內行政決議限期要求台大於校內召開性平會審議本案。在大學自治遭到濫用的前提下,教育部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0條第3項以部內性平會讓本案有重新審議之進行,確保性平制度回歸法治與正義。
第三、本案舍監於刑事一審已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有罪事實已相當明確。台大雖表示當事人已不再擔任舍監一職,但仍須進一步說明,當事人是否仍以任何形式持續於校內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