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道歉記者會,教練周台英說明道歉。廖瑞祥攝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換學分」事件引發全國關注,繼系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昨(7/22)日做出解聘決議後,今(7/23)日下午再由運動與休閒學院召開院級教評會,審議處分涉案教師周台英。院教評會延續昨日結論,認定周違反《教師法》第14與第15條,決議解聘,並移請7月25日校級教評會,作最後裁決並對外說明。
台師大指出,根據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先前調查結果,周台英的行為已構成《教師法》中第14條、第15條逤定解聘及不得再任教(四年或終身)的法定要件。
台師大運動與休閒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已完整閱覽運動競技系教評會提交的所有資料,並從多方面審慎評估,包括行為持續時間、學生受害程度、權力不對等狀況等,做出符合社會期待之決議,後續將全案送交校教評會審理。
儘管台師大初期系教評會一度僅通過一年內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的處分,引發社會譁然與教育部不滿,教育部緊急介入,責成校方重新召開教評會審議。昨日下午系教評會改為通過解聘,並送交院教評會續審。
校方預告,將於本週五(7/25)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做出最終決議並對外說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