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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山高中罰學生「大喊姓名與髒話」 北市教育局、校方遭糾正

    2025-04-16 15:24 / 作者 林佳鋒
    監察院外觀。資料照,周永受攝
    台北市麗山高中教師A處罰數名講髒話的學生,要求他們對窗外大喊姓名及髒話內容,並違規下載學生個資作為訴訟案件之用。監察院表示,學校對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學生之調查程序,涉有因應小組委員球員兼裁判及調查程序中召開修復式會議之爭議、教育局督導不周,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麗山高中。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麗山高中A師2020年11、12月間,於教室內陸續處罰講髒話之數名學生拉下口罩,對著窗外大喊自己的姓名,並大聲罵出不雅字眼等不當管教情事,有相關影音畫面可稽。A師實已涉及強迫學生行「公然侮辱」之管教行為,屬「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所列之違法管教措施,侵害學生人格權。

    葉大華指出,事發時該校已有教職員知悉並前往查看,卻未進行校安通報與處理,後經家長檢舉該校方通報及啟動調查。事後台北市教育局未本於權責,依法督導、釐清麗山高中調查本案現場處理人員身分、處理經過、通報責任及A師違失行為,竟以「未有學生舉報及承認有人罵不雅字眼,無法得知發生何事,也無法進行校安通報」等顯與事實未符之內容搪塞回應陳情人,招致陳情家長續訴不斷,有違失

    葉大華提到,麗山高中自2021年11月起處理A師對生校園霸凌事件,按當時適用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該校以因應小組之外部委員E、F、G等3人同時兼任該案「調查小組委員」,雖無違法,卻因該3名委員後續須審查自身撰寫的調查報告,球員兼裁判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公正客觀不無疑義。

    監委認為,教育部允應就本案因應小組委員兼任調查委員,及調查程序中召開修復式會議之角色衝突與召開時機等問題,同台北市政府及所屬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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