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手機管理原則修正草案出爐。廖瑞祥攝
教育部擬修正學生於校園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載具之規範,修正草案今(3/10)日曝光,將原來的「以關機為原則」之規定,改為上課期間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
鑑於手機及社群網路造成青少年網路成癮、社交問題等因素,世界各國近年來,陸續禁止未成年學生於學校使用手機,甚至擬禁用社群網站。
我國教育部曾於2019年發布「高中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而立法院於去年(2024)10月就此議題召開公聽會,不少與會代表呼籲進一步加強措施,教育部後續於今年(2025)1月表示,正評估酌修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教育部今日上午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團體代表就此召開研商會議,修正草案也一併曝光,指出高中以下學校應依據本原則,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共同討論各校管理規範,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在使用管理上,過去教育部僅規範「以關機為原則」、「對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管理」等,此次修正草案則調整為,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
但審酌數位學習已成趨勢,修正草案中也載明:「但如有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聯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並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之。」
而為顧及學生權益,此次修正草案也指出,各校的違規處置,應符合「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或「高中學生獎懲注意事項」等規定,規範且每3年應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