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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明年調漲拖吊費 小型車一次「900→1500元」

    2025-12-18 16:56 / 作者 陳怡穎
    停車場。示意圖。取自Pexels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並改善久停車輛占用公共停車空間問題,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案,相關新制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台北市交通局指出,修法後將同步調高拖吊移置費與保管費,並擴大適用範圍,預估每年約有7萬輛違規車次受到影響。

    台北市交通局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新制內容。停車管理工程處管理及職安科長楊遠明表示,現行條例僅適用於停管處直接轄管的收費停車格位,且久停容許日數為30天加15天。修法後,適用範圍將擴大納入停管處轄管的不收費格位及委外經營停車場,並大幅縮短久停容許日數。

    楊遠明說明,新制上路後,車輛停放超過10天即視為久停,停管處將在車體張貼通知,要求車主於5天內移走車輛,若逾期未處理,將直接執行拖吊移置。

    交通局指出,小客(貨)車拖吊移置費將由現行每次900元調整為1500元;保管費由每半天100元提高為200元,拖吊後超過5日仍未領回者,保管費將再提高至每半天300元。機車移置費維持200元不變,但保管費將由每半天25元提高為50元,超過5日後則調升至每半天75元。

    楊遠明表示,目前每年因久停遭拖吊的車輛約100車次,因違規遭拖吊的車輛則高達7萬車次。此次修法與費率調整,主要是反映實際執行成本,避免市庫持續補貼違規車主,並促使車主儘速領回車輛,以紓解公有保管場停車量能不足問題。

    交通局也呼籲車主避免久占停車格行為,並提醒違規車主於車輛遭拖吊後儘早領回,切勿存有僥倖心理,以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停車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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