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將修法放寬商用、民航運輸駕駛員申請檢定年齡。資料照,廖瑞祥攝
缺工現象影響各行各業,航空業也難倖免。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放寬駕駛員申請檢定年齡,商用駕駛員從20歲下修到18歲,民航運輸駕駛員也從23歲放寬到21歲。
由於新冠疫情後觀光旅遊復甦,航空公司大量購買新飛機,旅運量上升,但機師人力卻沒有補上,民航局經觀察主要國家法規執行情況後,將上述規範修正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相同。
台灣現行規定,國籍航空駕駛員年齡不得超過65歲,60歲以上駕駛員每4個月需體檢一次並合格,這部分都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規範相同。
不過,部分針對飛機駕駛員年齡規範相對嚴格,民航局舉例,ICAO規定2名以上駕駛員共同執行國際航線勤務時,駕駛員年齡都可大於60歲,然而我國原本規定國際線派遣的駕駛員,僅可有1名超過60歲。
另外,ICAO規定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應年滿18歲,民航運輸駕駛員應年滿21歲,台灣現行分別規定需年滿20歲、23歲。
根據修法草案,未來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申請檢定年齡下修為18歲,民航運輸駕駛員同步放寬,申請檢定年齡調降為21歲。另外,2名以上駕駛員共同執勤年齡上限也調整為65歲,亦即2名60歲以上的機師可共同執勤,但不得超過65歲。
一般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刊登公報次日起60天內向民航局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