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計程車。(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早在今年6月,日本政府就施行道路交通修法,加強逼車駕駛本人的刑罰與行政處分。法規明定,駕駛若有「妨害通行為目的貼近車輛或急踩煞車等行為」就是逼車且一旦造成危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7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死亡事故的話,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
然而,依舊頻傳的死傷事故催生日本政府想進一步強化業者的行政處分。因此,現在只要是貨車、計程車、大客車等營業用車輛駕駛,在路上出現故意極端縮短安全距離等逼車行為時,不僅本人要受罰就連公司也得受3至7天的停業處分。
今年10月,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日本曾發生一起駕駛遭惡意逼車不幸罹患憂鬱症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被告方須賠償72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一事。
原告當時開車經過神戶市灘區道路時超車,被告心生不滿先是瘋狂加速追趕,再於原告等紅綠燈時下車叫囂「滾出來」、「開門」以及踹車門等暴力行為。事發後,原告出現無法入睡、開車神經質等情況並於8天後經醫生診斷確定罹患「憂鬱症」。
雖然,被告方主張自己只是覺得原告超車時靠太近想叫他多注意,但法官依舊認為逼車行為確實造成原告罹患憂鬱症,因此判決被告須賠償對方醫藥費。
被害人在一審判決出爐後不掩喜悅,希望自己的親身經歷能幫助被逼車卻不敢伸張正義的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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