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為改善停車空間不足問題,向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經費15.2億餘元蓋停車場,卻被審計部抓包位於復興二路的停車場,營運僅3年1個月即終止用途。高市府交通局提供
高市府為改善停車空間不足問題,向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經費15.2億餘元蓋停車場,目前已9座完工營運,但審計部卻發現位於復興二路的停車場,營運僅3年1個月即終止用途,抓包交通局當時未確實填報計畫土地屬國有地,導致借用屆期後不再續借,當時砸近500萬形同打水漂。
高市府交通局向交通部爭取「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改善停車問題計畫」經費興建停車場,以解決停車場空間不足問題,截至去年底止,核定補助經費15億 2652萬餘元、自籌款10億4061萬餘元,預計興建10座停車場。
目前包含五甲社區公有停車場、微笑公有二期停車場、復興二路停車場、民族一路公1停車場、十全立體停車場、鼓山國小地下停車場、鳳山運動園區地下停車場、光武國小地下停車場以及高雄高工立體停車場等9座均已完工營運。
但審計部卻發現,其中位於復興二路停車場108年完工啟用後,僅營運3年1個月即終止停車場用途;據了解,該處停車場屬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核准登記的臨時路外公共停車場。
交通局被審計部抓包,未確實填報計畫土地屬國有土地,導致借用屆期後不再續借,質疑交通局蓋了停車場,卻未發揮應有的使用效益。交通局向中央要錢,卻未先行排除非市有土地,就急著撒幣蓋停車場,當時斥資的491萬餘元,形同打水漂。
對此,交通局則表示,復興二路停車場土地為國有土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配合國家興辦社會住宅及推動都市更新之政策,土地借用屆期不予續借,爾後提報計畫爭取工程補助時,將先行排除非市有土地之案場,以免類似情形再生,等同認了計畫執行情形未臻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