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恐龍車趴趴走,警方指最高可罰3600元。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市鳥松區大昌路,一名男子騎恐龍三輪車穿越大街小巷,其他用路人見狀驚呼「怎麼會有一隻恐龍!」並且將逗趣的畫面全程拍下,影片在網路上瘋傳。雖然警方沒有接獲報案,但是強調男子騎恐龍車趴趴跑的行為已經違規,最高可開罰到3600元。
從影片可以發現,一名男子在大昌路上騎著恐龍車,在廟前的巷弄間來回穿梭。仔細一看該車在恐龍的2隻腳以及尾巴加裝輪子。目擊用路人感覺有趣,跟在該名男子身後錄影,影片被上傳網路社團「社會事新聞影音」。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指出,影片中民眾騎乘恐龍車的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騎恐龍車趴趴走,警方指最高可罰3600元。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騎恐龍車趴趴走,警方指最高可罰3600元。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